“活人墓”的广告语:清明节做活动有特价(图(2)

最后,记者以还需要考虑为由离开,严经理开车把记者送到附近的公交站。半路上,记者提到曾去别的公墓看过,但他们不卖“活人墓”,是不是法律规定不让卖?严经理称,墓地是人生必需品,提前购买可减轻负担,解决老人后顾之忧,不存在风险。

民政回应

卖活人墓属于违规行为

墓地到底能不能预售?记者查阅《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,发现第十九条规定,公墓管理单位应该凭 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(火葬区)或死亡证明(土葬区),出售或无偿安排墓穴和骨灰存放位置,并统一使用省民政部门制发的安放证书;第三十六条规定,违反本法 规定非法经营墓穴、墓地的,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移或平毁坟墓,获得非法收入的,没收其非法所得,并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,但罚款数 额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。

据了解,2013年清明节期间,“幸福山生命公园”就曾因违规卖墓行为被媒体曝光,武汉市民政局要求其立即暂停销售进行整改。

昨日,记者还就此致电市民政局,相关负责人称,武汉市只有14家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合法公墓,如果不在这个名单中,就是违法的墓园;公墓出售墓地必须要有用户的死亡证或者病危通知书,预售墓地是不合规定的,将对上述问题做进一步调查。

记者查询了解,“幸福山生命公园”属于合法公墓。昨日下午5时,记者联系“幸福山生命公园”,询问是否有卖“活人墓”,工作人员先说下班了,要等第二天请示领导后再答复。记者要求其立即请示领导后答复,几秒钟后,另一名工作人员回答说,没有卖“活人墓”。

巧合的是,昨晚,央视一套《焦点访谈》报道了山东威海“乱建公墓,违规私售”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(动向新闻&楚天金报记者沈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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